新華社北京10月10日電(記者高蕾)記者10日從平易近政部獲悉,平易近政部、中心社會任務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全國工商聯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社會組包養平臺推舉織規范化建設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就加強分支(代表)機構治理、規包養網范社會組織收費等方面立新規。
記者清楚到,今朝,我國社會組織總量已達88.2萬余家,在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群眾、服務行業等方面發揮了主要感化。但同時,社會組織領域還存在不少凸起問題和風險隱患,相關軌制建設和監管手腕有待加強。
意見除總體請求外,包含依法嚴格登記審查、加強社會組織本身建設、強化治理和監督、積極引導發展、加強組織領導五方面、共18條內容。
在依法嚴格登記審查方面,針對成立登記階段有的發起人不清楚社會組織非營利法人屬性、有的捐資人將捐贈資產當作借給社會組織或許投資獲得社會組織“股權”等問題,意見請求各級平易近政部包養門實行事前告訴提醒,防止發起人、捐資人自覺申請成立登記社會組織。
在加強社會組織本身建設方面,意見推動社會組織加強對人、財、物、活動的治理,包含強化會員(代表)年夜會、理事會、監事(會)等內部機構的效能感化發揮,推動社會團體、基金會樹立健全分支(代表)機構治理包養軌制,加強對分支(代表)機構的監管,樹立權責包養網 花圃清楚、約束無力的內部財會監督機制和內部把持體系等方面舉措。
意見還推動相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能落實監管責任,構成監管協力,引導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規范收費行為,加強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和聰明監管,完美社會組織行政執法與紀檢監察、刑事司法銜接貫通機制。